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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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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213號謝美麗即謝紅英、謝德安之繼承人、許秋香、楊俊龍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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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玄字第522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美麗即謝紅英、謝德安之繼承人、許秋香、楊俊龍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213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許王娥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玄股書記官
股       別:玄股

 

  • 發布日期:112-09-22
  • 更新日期:112-09-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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