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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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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2250號孫文禮、黃淑琼、吳至誠、吳至中、吳至正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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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22 日
發文字號:(112)存勇字第 2250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2250號提存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壬股與受取權人孫文蔚等六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5,000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受取權人孫文禮、黃淑琼、吳至誠、吳至中、吳至正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9-22
  • 更新日期:112-09-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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