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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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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007695號蔡偉順之民事陳報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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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己112年度北簡字第769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偉順之民事陳報狀。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7695號原告良京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與被告蔡偉順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之民事陳
          報狀,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
          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怡如

 

  • 發布日期:112-09-21
  • 更新日期:112-09-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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