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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補字第001667號黃正誌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物112年度補字第1667號
主旨:公示送達原告黃正誌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補字第1667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黃正誌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張婕妤
股 別:物股
- 發布日期:112-09-21
- 更新日期:112-09-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