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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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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附民字第89號柯建維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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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刑實112重附民字第89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柯建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司法院網站及
          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重附民字第89號違反期貨交易法附帶民訴等案件,應受送達人柯建維
       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

書記官 萬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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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重附民89附民起訴狀pdf
  • 發布日期:112-09-20
  • 更新日期:112-09-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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