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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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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8715號陳羽慈之併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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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正字第1487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羽慈之併案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8715號債權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等與債務人陳羽慈間全民健康保險法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9-19
  • 更新日期:112-09-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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