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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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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966號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鍾克信之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歷次庭期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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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風112年度訴字第296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鍾克信之起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歷次庭期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966號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歷次庭期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6法庭開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2-09-18
  • 更新日期:112-09-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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