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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754號陳由豪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倫112年度重訴字第7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由豪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754號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下午3時30分
,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2-09-18
- 更新日期:112-09-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