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448號洪乃雯之民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德112年度重訴字第44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洪乃雯之民事庭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44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
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
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昱萱
股 別:德股
- 發布日期:112-09-18
- 更新日期:112-09-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