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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56178號黃太宇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4司執火字第1561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太宇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56178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太宇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范國豪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2-09-14
- 更新日期:112-09-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