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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取字第998號李初惠(CHOU, LEE CHU-HWEI)之公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112)取勇字第 99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取字第998號取回提存物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公函乙件,受取權人李初惠(CHOU, LEE CHU-HWEI)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9-12
- 更新日期:112-09-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