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304號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陳奕均,陳鳳龍,黃俊棋之開庭通知書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亮112年度訴字第2304號
主旨:公示送達黃俊棋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304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2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李云馨
股      別:亮股

  • 發布日期:112-09-11
  • 更新日期:112-09-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