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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5204號張煥東之繼承人張洋溢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104)存勇字第 5204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5204號提存人龍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九人與受取權人張許美之全體繼承人:張北星等三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5,215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張煥東之繼承人張洋溢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9-11
- 更新日期:112-09-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