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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9982號鄭忠政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忠政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998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鄭忠政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
★國內公送
- 發布日期:112-09-08
- 更新日期:112-09-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