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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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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316號杜潔儀之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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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助亥字第73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杜潔儀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316號債權人邱重諭(112司執助7316)等與債務人杜潔儀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亥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9-07
  • 更新日期:112-09-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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