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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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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464號**邱志仁等向民事庭陳報名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宋祥德,尚瑞強之移轉管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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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亮112年度訴字第464號
主旨:公示送達宋祥德之移轉管轄通知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464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移轉管轄通知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宋祥德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云馨
股   別:亮股

  • 發布日期:112-09-06
  • 更新日期:112-09-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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