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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000938號被告東方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山之和解筆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常109年度重訴字第93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東方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山之和
解筆錄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重訴字第938號請求礦業權移轉登記事件,
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和解筆錄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東方礦業股
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山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芯瑜
- 發布日期:112-08-31
- 更新日期:112-08-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