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936號中華蛋白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顯金)之開庭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乙112年度訴字第293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中華蛋白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顯金)
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936號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下午2時20分
分,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6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邱美嫆
- 發布日期:112-08-29
- 更新日期:112-08-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