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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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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秩字第68號陳金龍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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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秩六112年度北秩字第6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移送人陳金龍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59條及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北秩字第68號被移送人陳金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移送人得隨時來院領取。(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
函 稿 代 碼:G1201-17 公示送達裁定(文采)
股       別:六股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9  日
 

  • 發布日期:112-08-29
  • 更新日期:112-08-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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