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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920號被繼承人周健之繼承人周泰田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104)存勇字第 920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920號提存人鍾佩君與受取權人被繼承人周健之繼承人周泰田等二十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5,208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被繼承人周健之繼承人周泰田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8-24
- 更新日期:112-08-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