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094號沈海燕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戊112年度訴字第30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沈海燕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094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
    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薇晴
股別:戊股

  • 發布日期:112-08-23
  • 更新日期:112-08-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