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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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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6848號吳宜杰之扣押提存物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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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宜杰之扣押提存物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6848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宜杰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
★國內、國外公送
 

  • 發布日期:112-08-23
  • 更新日期:112-08-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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