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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3262號賴慧貞之言詞辯論筆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代112年度訴字第326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賴慧貞之言詞辯論筆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262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筆錄,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佳昕
- 發布日期:112-08-23
- 更新日期:112-08-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