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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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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5556號周勇平之查封登記函、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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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天字第1355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周勇平之查封登記函1件及拍賣通知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
3款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5556號債權人周永言與債務人周勇平等間分割遺產(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
附件:(節本)
查封登記函
主旨:請辦理債權人及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查封登記,並惠復說明三至六事項,請查照。
拍賣通知
主旨:本院定於112年9月12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1月16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本件原定於112年9月12日第1次公開拍賣,為合法送達居於國外之債務人,更正為113年1月16日下午3時整第1次公開拍賣,請以本函為主)

 

  • 發布日期:112-08-22
  • 更新日期:112-08-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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