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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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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1405號張志正繼承人張志豪、張志達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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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112)存智字第 1405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1405號提存人黃金蘭與受取權人張志正繼承人張志豪、張志達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72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8-21
  • 更新日期:112-08-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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