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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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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806號被告雲漢雷射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金鳳(即夏雲喜之繼承人)、夏郁婷(即夏雲喜之繼承人)、夏郁琦(即夏雲喜之繼承人)、夏沛瑩(即夏雲喜之繼承人)、葉梅芳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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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澤112年度訴字第380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雲漢雷射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金鳳(即夏雲喜之繼承人)、夏郁婷(即夏雲喜之繼承人)、夏郁琦(即夏雲喜之繼承人)、夏沛瑩(即夏雲喜之繼承人)、葉梅芳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806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11時12分,在台北簡易庭第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香伶

股       別:澤股
 

  • 發布日期:112-08-18
  • 更新日期:112-08-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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