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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6275號砂井國男等三人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8 日
發文字號:(104)存智字第 6275 號
主旨:本所於105年3月18日公示送達公告本院(104)存智字第6275號,原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應更正為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並刪除「及砂井惠巳子三人」之記載,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北執午101年地稅執字第00034277號函及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北執午101年地稅執字第00034277號函辦理。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08-18
- 更新日期:112-08-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