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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移調字第000177號羅誠業之調解筆錄正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己112年度北簡移調字第177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羅誠業之調解筆錄正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北簡移調字第177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羅誠業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事件,應送達之調解筆錄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
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
1號)。
書記官 陳怡如
- 發布日期:112-08-17
- 更新日期:112-08-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