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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780號周育賢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樹112年度訴字第278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育賢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及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780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上午9時29分
,在本院第2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何嘉倫
股 別:樹股
- 發布日期:112-08-16
- 更新日期:112-08-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