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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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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小字第3274號杜陳鉅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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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木112年度北小字第32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杜陳鉅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2年度北小字第3274號原告裕邦信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杜陳鉅間返還電信費欠款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下午4時5分在本庭第2法庭(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賴敏慧



 

  • 發布日期:112-08-14
  • 更新日期:112-08-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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