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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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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4119號白紫潔(原名:曾紫潔即曾心潔)之執行命令及保險解約表示意見通知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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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正字第1041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白紫潔(原名:曾紫潔即曾心潔)之執行命令及保險解約表示意見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4119號債權人騰邦投資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白紫潔(原名:曾紫潔即曾心潔)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8-14
  • 更新日期:112-08-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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