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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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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769號官威宏之傳票及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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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刑簡112訴字第769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官威宏傳票及起訴書各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769號官威宏詐欺案件,應受送達人官威宏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傳票及起訴書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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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112訴769號起訴書pdf
  • 112訴769號傳票pdf
  • 發布日期:112-08-11
  • 更新日期:112-08-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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