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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569號威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代112年度訴字第256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威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569號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7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2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葉佳昕
- 發布日期:112-08-10
- 更新日期:112-08-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