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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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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203號楊宏即楊信億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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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文112年度訴字第22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宏即楊信億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203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楊宏即楊信億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霈恩
股別:文股

  • 發布日期:112-08-09
  • 更新日期:112-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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