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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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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9423號吳初惠、蔡璧如、張金龍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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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妙字第894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初惠、蔡璧如、張金龍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8月1日112北金職四字第47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10月11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9423號債權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金龍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
 

  • 發布日期:112-08-09
  • 更新日期:112-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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