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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000970號被告中國福斯特(控股)有限公司(CHINA FIRSTEXTILE(HOLDINGS)LIMITED)兼法定代理人楊國鋒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節106年度重訴字第97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中國福斯特(控股)有限公司(CHINA FIRSTEX
TILE(HOLDINGS)LIMITED)兼法定代理人楊國鋒之
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6年度重訴字第970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前已裁
定准許公示送達,依職權再為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楊婉渝
- 發布日期:112-08-04
- 更新日期:112-08-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