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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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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642號盧東江之陳報暨聲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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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仁112年度重訴字第64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盧東江之原告民國112年7月31日民事陳報暨
   聲請狀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642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書狀,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翁嘉偉

股       別:仁股

  • 發布日期:112-08-02
  • 更新日期:112-08-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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