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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4504號黃清如兼陳桂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地字第144504號
主旨:公示送達共有人黃清如兼陳桂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7月25日北金職七字第34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8月23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4504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謝純純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地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8-01
- 更新日期:112-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