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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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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9835號張琮瑋(原名:張權澤)之執行命令及陳述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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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水字第798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琮瑋(原名:張權澤)之執行命令及陳述意見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9835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琮瑋(原名:張權澤)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8-01
  • 更新日期:112-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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