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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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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6080號帝鴻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翊臻)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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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玄字第1360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帝鴻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翊臻)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6080號債權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帝鴻徠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玄股書記官
股       別:玄股
 

  • 發布日期:112-08-01
  • 更新日期:112-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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