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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2708號劉伊榮之執行命令1件、轉知債務人陳述意見函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卯字第527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伊榮之執行命令1件、轉知債務人陳述意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2708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劉伊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卯股書記官王盈淳
股 別:卯股
- 發布日期:112-07-28
- 更新日期:112-07-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