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247號周興華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昕112年度訴字第32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興華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函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247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准許公
    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玉鈴

股       別:昕股

  • 發布日期:112-07-25
  • 更新日期:112-07-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