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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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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 司執字第88800號蕭仰真之執行命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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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癸字第888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蕭仰真之執行命令、陳述意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同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8800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蕭仰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蕭仰真在說明依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保險契約已得請領之保險給付..等債權;通知:檢送債務人所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明細,債權人、債務人應分別就說明三、四、五辦理。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癸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7-24
  • 更新日期:112-07-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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