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菁紋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4533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菁紋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