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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057號周志紘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民事移轉管轄聲請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昕112年度訴字第305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志紘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民事
移轉管轄聲請狀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057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准許公
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民事移轉管轄聲請
狀,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玉鈴
股 別:昕股
- 發布日期:112-07-07
- 更新日期:112-07-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