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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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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938號被上訴人高美玉之民事聲明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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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愛110年度重訴字第93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被上訴人高美玉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重訴字第938號拆屋還地事件,本院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心怡

 

  • 發布日期:112-07-07
  • 更新日期:112-07-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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