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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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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6308號許蘇清惠之執行命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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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妙字第863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蘇清惠之執行命令(扣押)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6308號債權人王美廉與債務人許蘇清惠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
 

  • 發布日期:112-07-05
  • 更新日期:112-07-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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