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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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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936號朱妙萍即巴洛克藝廊之停止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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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助卯字第9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妙萍即巴洛克藝廊之停止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936號債權人高魁志與債務人朱妙萍即巴洛克藝廊間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卯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7-03
  • 更新日期:112-07-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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