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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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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604號董家榮(原名:董國榮)之112年5月17日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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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助戊字第76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董家榮(原名:董國榮)之112年5月17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604號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董家榮(原名:董國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施盈如

 

  • 發布日期:112-06-26
  • 更新日期:112-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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