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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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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768號華醫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湘青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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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火112年度訴字第276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華藥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湘
      青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768號確認監察人委任關係不存在
      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14時整,在本
      院第27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鍾雯芳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2-06-19
  • 更新日期:112-06-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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